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北京举行“一控两防”货车整治行动:严查违法行为

2017-08-11 13:47:5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8月11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公安局今天上午举行“一控两防”货车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将严管严查七大违法行为。

所谓一控两防,指的是严格控制货运车辆违法上路行驶,防范因货车违法上路和尾气排放超标造成的严重空气污染,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今天起,北京交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控两防”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整治影响公共安全的货运机动车7类严重违法行为,分别是货运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货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超长、超宽、超高、超载);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货运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货运机动车在禁行时间、禁行路段行驶;驾驶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行驶;对存有上述7类违法行为的货运车辆一律严格纠正,高限处罚。

这次专项整治期间,执法重点涵盖北京市12条省际高速公路、5条市内高速公路(六环路、机场高速、机场北线、机场二高速、京通快速路)及9条重点国道,目的是确保涉及货运车辆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全面遏制,确保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交管部门会与属地公安分局多警种联动,并联合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成立70个专项整治执法组,采取“常规整治”和“集中攻坚”两种模式对货运车辆违法严管严查。

对查处的超载货车,依法扣留,按规定卸载后退还车辆;现场查处货车违法时,核查车辆非现场违法记录,能够确认为驾驶人实施的,同步依法处理;在禁限时间内或驶入禁限区域内的各类违法车辆,在实施现场处罚后予以劝返;符合7类严重违法的,实施记分高限处罚;如果驾驶人为躲避处罚故意离开现场的,对车辆实施清拖扣留,待驾驶人接受处罚后,对车辆予以发还。同时,为确保整治效果,整治执法组将联合高速路产巡视、区属交通、路政及环保部门大力开展路面联勤执法,形成整体合力,有效提升打击震慑和综合整治效果。

同时,专项整治中还会开展运输企业源头追责,并且全面强化科技手段应用,全面强化高速公路违法的发现率和现场处罚率。

关键词:货车专项整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