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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通过省级验收

2017-08-11 11:20:4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9日,景谷永平镇芒费村七七小组村民王焕有在新建的房屋前搬运烤烟。

本报讯(记者 李汉勇) 7日至10日,省住建厅等10个部门组成的省级综合验收组对景谷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进行检查验收,认为恢复重建满足综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组通过现场考察、资料台账查验、座谈访谈等形式,对普洱市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认为,总体上看,普洱市落实省政府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执行情况良好,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符合验收要求,项目、资金监督审计程序完善,市级验收和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灾区灾后恢复重建“五大工程”全面完成,实现了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2014年10月7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生6.6级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普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始终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富民工程来抓紧抓好,基本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生态宜居和谐新家园,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灾区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答卷”的重建目标。

随着恢复重建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灾区面貌明显改善,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重灾区景谷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明显,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93.39亿元,比2014年增长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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