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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8-11 09:20:5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兰州讯(记者吕宝林)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庆阳市纪委近日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西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舸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11月,任舸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收受被告玉石挂件1个,后因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满,任舸退还了该玉石挂件。任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合水县蒿咀铺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该乡党委书记高建军,副书记、乡长齐兴俭分别使用1间卧室的同时,还使用面积30.4平方米的办公室各1间,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高建军、齐兴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已整改到位。

环县车道乡魏洼村党支部副书记孙正江举办“贺车宴”收取礼金问题。2017年5月,孙正江购买小轿车1辆,邀请多名村组干部、村民和亲朋好友为其“贺车”,在乡街道饭店设宴7桌,花费3690元,收受礼金4500元,其中村组干部及村民礼金1400元。孙正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了收取村组干部及村民的礼金。

环县小南沟乡粉子山村党支部书记张志楠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张志楠在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两次收受某低保户羔羊2只,价值630元。张志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了收受羊只价款。

镇原县上肖乡北庄村党支部书记马来瑞举办庆贺宴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月,马来瑞当选为北庄村党支部书记后,邀请本村亲朋好友在家中设宴庆贺,收受礼金1700元。马来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了所收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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