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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行为 规避执法风险

2017-08-11 06:23:5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不查不清楚,原来我们以前的案卷资料都存在风险漏洞,这要是以后牵涉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话,那应该哪个负法律责任讲都讲不清了。”“是的,还是查清楚分清责任,补齐资料,我们工作中的风险也小些。”这番工作中的日常对话道出了长沙市国税第一稽查局这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今年上半年,湖南省国税稽查局和长沙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先后对长沙市国税第一稽查局的稽查执法工作进行了督察,重点对该局的稽查案卷进行抽查。针对此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该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唐利超局长为组长,刘蓬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督察整改工作小组,并由案件审理科具体负责此次执法督察整改工作。局长唐利超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局务会,会上对执法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首先集思广益,制定规范。根据《税收征管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法律文件,按照专业化稽查的工作要求,充分查找当前稽查案件文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对症下药;然后,从检查一线、综合选案、案件审理等各个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文书审查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力求符合工作实践为原则,制定了《稽查案件文书制作规范》和《稽查案卷管理规范》等制度性文件,在全局范围内统一税务稽查文书格式。其次细化管理,目的明确。从文书名称、文书字号、文书排版、技术要求等每一个细节上进行规范,不折不扣地按既定格式使用。对涉税案件要求分年度、分事项详细描述问题发现途径、采取手段、产生的过程及具体原因、取得的主要证据、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等等,逐步达到说理性文书要求。整个文书要求做到情况属实,问题明确,行文简洁,从而规范检查行为,提高检查质量。然后狠抓落实,力求实效。从2017年起全面启用新文书,同时对2014年至2016年以来使用的文书进行“回头看”,为保障日常稽查工作不受此次整改工作的影响,将此次整改工作分成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由各业务科室对本科室检查的稽查案卷进行自查;第二阶段为审核反馈,由案件审理科对各业务科室的稽查案卷进行全面审核,发现问题交由各相关科室继续整改;第三阶段为整理归档,由各业务科室将已审核完毕的案卷交档案室归档装订。通过科学合理的安排,确保了此次整改工作在6月底之前顺利完成。此次共整改案卷近300户,补齐补正资料近500份。

为巩固此次工作成果,针对督察中发现的未移送案件、文书表述不严谨不规范等问题,组织稽查人员对相关类型案例专题学习以及召开审理会对同类型问题进行讨论,通过此次整改工作,使稽查四个环节人员对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以后的稽查案卷工作起到了指导推进作用,也使该局稽查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检查人员法制意识和法制水平得到提高,在规避执法风险的基础上提升了稽查质效。 (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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