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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传销骨干 因抢劫罪等被判刑

2017-08-11 04:54:4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炎皇)听说老同学要给自己介绍女友,陕西小伙小安欣然赶赴长沙,哪知落入传销窝点。昨日,开福区人民法院通报,传销组织参与施暴的四名骨干因犯抢劫罪等,分别被判处4年至7年半的有期徒刑。

2016年初,小安接到初中同学张波的一个电话,说给他在长沙介绍女友。小安兴冲冲地赶来长沙,被张波带到开福区月湖二小区。两人才进房间,房门就被人反锁,里面站着10多名男子。原来张波被逼入伙了传销组织,又把小安拉下了水。2016年8月,警方在河南相继抓获该传销组织骨干赖匹、郜娜、李二。同年10月,另一名传销组织骨干张雷落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赖匹、张雷、李二、郜娜通过网上交友等方式将被害人骗至长沙,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再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逼迫被害人交出随身财物,迫使被害人以交女友需要用钱等借口向亲友索要钱款。之后,以威胁被害人及其家人人身安全的方式逼迫被害人签订“产品”订购协议,将被害人的钱款转移,由该组织占有。通过“上课培训”的洗脑,将部分被害人发展为该组织成员,再按上述方式参与对新的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及抢劫行为。上述人员先后作案6次。

近日,开福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赖匹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张雷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李二、郜娜犯抢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4年,各处罚金1.5万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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