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9月1日起实施

2017-08-10 17:09:0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0日讯(记者 顾阳)从“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联合说明会”上获悉,作为AEO制度启动以来签署的首个政府间AEO互认协定,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AEO是由世界海关组织所倡导的“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本国企业出口货物到对方国家,可同时享受双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在降低物流及通关成本的同时,显著提升国际供应链安全便利化水平。

  瑞士是首个同中国签署并实施自由贸易协定的欧洲大陆国家,也是中国在欧洲第二大贸易伙伴。上半年,我国与瑞士双边贸易总值为182.2亿美元,同比增长18.9%。中瑞AEO互认实施后,两国AEO企业将享受减少货物查验、评估为安全贸易伙伴、优先处置保证快速通关等多项便利措施,平均查验比例和通关时间下降约50%。目前,我国与瑞士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约2.23万家,其中约1000家获得高级认证企业将率先享受到上述贸易便利。

  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孟杨表示,我国已与新加坡、韩国、欧盟、瑞士等33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AEO互认,上述国家(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出口总额近40%。下一步,中国海关将把AEO制度的实施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走出去”等紧密结合,力争到2020年实现对互认国家或地区出口值占我国出口总值的80%以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