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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伙通宵上网不幸猝死 网吧被判赔偿13.4万(图)

2017-08-10 14:44:32    华龙网  参与评论()人

通宵上网,很多年轻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在扬工作的90后小伙小谈在网吧通宵上网时,不幸意外猝死。事发后,小谈父母将涉事网吧及其投资人诉至法院。近日,广陵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事网吧应承担15%的责任,判令该网吧赔偿小谈父母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4万元。

索赔 小伙在网吧上网时猝死 父母状告网吧及其投资人

老谈夫妇都是四川人,儿子小谈是个“90后”。几年前,老谈夫妇来扬打工,小谈也随父母来到扬州,后在广陵一家公司工作。今年3月24日,老谈夫妇突然获知一个噩耗,儿子小谈在广陵一家网吧上网时猝死。

去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上个网会丢了命,老谈夫妇犹如遭遇晴天霹雳,悲痛之余,他们最想弄清楚的就是,儿子到底是怎么死的。通过事发网吧内的监控录像,他们看到了儿子生命最后的影像:

3月23日下午5点39分,小谈进入事发网吧上网。3月24日凌晨2点09分左右,小谈开始痛苦抽搐,并滑下坐椅,直至早上8点左右,才被网吧保洁人员发现并报警急救。急救医生赶到现场时,发现小谈已没有呼吸,确定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老谈夫妇认为,小谈在网吧上网,网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从监控视频来看,小谈在凌晨2点09分,就有不舒服的表现,人也瘫倒下去,网吧疏于管理,直至8点左右才发现,不但违反了网吧营业时间限制的法规,在事故发生时也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小谈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造成小谈死亡,涉事网吧及其投资人阿洁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双方协商未果,老谈夫妇一纸诉状,将涉事网吧和阿洁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1万余元。

庭审 被告辩称网吧无过错 死者应负承担全部责任

广陵区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被告方对老谈夫妇的诉讼请求不予认可,其中,针对老谈夫妇所说的网吧营业时间违反限制规定的说法,被告方辩称,虽然相关条例中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但2014年,文化部和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中规定,不对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时间做统一规定,因此,他们认为,涉事网吧并不存在超时营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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