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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税制复杂 华人应如何申报中国退休金?(2)

2017-08-10 13:29:0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不少在美华人常抱有美国政府难以知晓中国养老金发放情况的侥幸心理,《美中税收协议》第25条(Article 25, Exchange of Information)特别强调,中美之间有权为实施本协议的规定交换所需要的情报,特别是可能构成欺诈或偷漏税的情报。美国国税局已在中国北京驻华大使馆设有办事机构,虽未明确派驻海外查税人员,不过美国国税局要求中国税务部门协助提供追查对象的相关数据并非绝不可能。随着美中两国双边关系的发展,两国之间的税务信息交换定将更加透明。

《外国账户遵从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对美国公民或绿卡持人士的海外账户申报提出要求,海外金融账户在当年累积达到1万美元以上的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应在每年4月15日之前(原为6月30日)向美国财政部申报Fin 114表,金融账户不仅包括储蓄账户、保险账户,也包括退休计划账户和年金账户,不过,由外国政府提供的社安金、 养老保险账户暂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由于中美之间的税务信息管道尚未畅通,许多入籍公民或取得绿卡人士都处于“灰色”地带,不为政府所掌握。但随着特朗普政府对移民及非移民执法力度的强化,处于浑浊状态的美国公民或绿卡身份将透明化,依法申报妥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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