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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两名副区长被免职

2017-08-10 07:41:4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据新华社天津8月9日电 因对环保督察意见整改不力,天津市东丽区、津南区两名副区长近日被免职。

经核查,东丽区副区长李洪艳同志作为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区长,对大气污染防治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对环保部督办问题未及时推动解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东丽区副区长职务。

经核查,津南区副区长陈波同志作为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区长,对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组织推动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津南区副区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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