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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贷联动:成效初显 审慎前行(3)

2017-08-10 06:33:5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不论内部、外部投贷联动,均涉及投与贷的兼容问题。”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试点指导意见,投与贷两大机构相对独立。

以内部投贷联动为例,银行下属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在机构、人员、财务、评审、风控等方面严格独立运作,在对科创企业评估时,投资子公司的风险偏好相对较高,而商业银行呈现“风险厌恶”特征,如何平衡投资收益与潜在不良贷款关系,仍需要业界持续探索。

同时,市场估值、股权退出等配套措施仍待完善。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尚处在发展阶段,对科创企业的股权投资较难公开交易,通常是定向寻找交易对手场外交易,由此导致交易透明度低,市场估值难以确定,股权估值可能与实际成交价格存在较大差距。

此外,未上市公开交易的股权流动性较差,很大程度上无法及时弥补企业经营能力下降导致的贷款账面损失,即便股权可以折价出售,但并不能触发“股权投资实现收益进而实现银行集团内部利润转移”的条件,较难通过商业银行并表管理来抵补银行产生的不良资产。

为此,多位业内人士建议,商业银行应继续建立、完善一套适用于投贷联动业务的风险控制全流程体系。

具体来看,建议银行对潜在的科创企业采取信贷、投资并行的风险审批体系。例如,建立风险投资机构的准入审查机制,定期重检合作名单;建立贷前调查合作机制,在贷款投放前要求创投机构提供完整的尽职调查报告;建立投后管理合作机制,以便及时对信贷资金风险状况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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