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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海中介不得涉足海底电缆

2017-08-10 03:33:5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海洋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国家海洋局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企业,不得开展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报告编制工作;不得开展用海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及报告编制工作。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签订上述中介事项服务合同且尚未完成的项目,可按照合同继续完成,并应限期将已签订合同且尚未完成的项目报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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