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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沈阳8月9日电 记者韩宇 记者今天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沈阳中院近日制定并在全市法院系统印发《关于加强廉洁执行的规定》,这在辽宁尚属首次。
据介绍,规定强调廉洁执行应全程留痕;明确了执行人员的执行回避,言行举止的规范,自觉接受监督和严禁徇私等要求。将廉洁执行情况纳入执行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执行队伍从部门领导到执行员,分层次进行监督;违法违规违纪执行的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