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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处罚20家代理机构

2017-08-09 09:03:3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记者 李梓溶)近日,成都市财政局对2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被处罚的代理机构主要存在未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问题,具体表现为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未载明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等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次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行政处罚表明,通过加强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主体责任,提升了政府采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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