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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被病床围栏卡死 医院要赔13万元(2)

2017-08-09 07:05:3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经依法核算各项损失,2016年6月,邕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某妇幼医院赔偿农某夫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21.6万元的60%即13万元。

二审判医院担责六成

双方不服一审判决,均认为对方应负全部责任,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南宁市中级法院认为,某妇幼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专业的医疗护理。欢欢的病情较重且入院时不满一周岁,妇幼医院应以特别谨慎的态度及特别妥当的措施对欢欢进行治疗和护理。但妇幼医院安排欢欢睡的病床围栏空间过大,并不符合婴幼儿的身型及特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事实上欢欢确系因头颈卡在病床的护栏处而窒息身亡,妇幼医院对本案事故的发生难辞其咎且过错较大。

医院的病床仅限患者使用,而农某与欢欢共卧一张病床休息,违反了医院的规定,也在客观上造成了安全隐患。农某作为监护人及陪护人员,没有尽到谨慎的监护及注意义务,对本案事故的发生亦有过错。欢欢的身亡令人遗憾,一审法院以客观中立的态度,综合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由妇幼医院承担60%的责任,农某夫妇自负40%的责任是合理合法的,予以维持。

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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