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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新规落地 人脸识别等智能应用或将成标配

2017-08-08 18:40:4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8月8日消息(记者唐明 实习记者周婉瑶)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今天,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相比于六月份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这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将范围固定在“小微型客车租赁”领域内。明确指定小微型客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将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而分时租赁,也就是俗称的共享汽车,是传统小微型客车租赁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租赁服务模式。

除此之外,新的《指导意见》还充实了反恐防范相关要求,增加了“维护公共安全”、“按要求采集和报送有关信息”等内容;增加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等表述。

随着共享汽车的走红,一些运营中出现的问题也困扰着运营者和使用者。此前有媒体报道,成都一驾照被扣12分的男子借朋友账号租赁共享汽车后发生交通事故,致路人一死一伤。无独有偶,北京也有网友称,有人利用共享汽车APP上注册和使用简单的特点,“钻空子”使用他人账号租借共享汽车,一些驾驶人员甚至没有驾照。新的《指导意见》如何解决安全上的漏洞?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院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王浩认为,企业应在《指导意见》的精神下,探索以技术手段完善安全管理。

王浩说:“通篇看这份《指导意见》会发现,它从头到尾都贯穿着安全的要求。在实名制方面,要求分时租赁的这种新兴业态,实名制登记、实名制使用等政策,是作为基础政策来保证使用者是符合要求的。关于分时租赁中用自助的模式来提供租赁的方式,《指导意见》提出,要增强线上能力,包括注册用户和使用的要求。一旦发生了交由其他人使用的情况,马上予以制止或者中断服务。同时也是要求企业通过突破技术手段来做一些风险防控的措施。比如在车内装一些视频识别系统或手机软件识别系统,来保障实际注册人与车辆使用者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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