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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选聘生态护林员实现生态扶贫(2)

2017-08-08 11:39:4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严格生态护林员的管理工作。实行“县建、乡(镇)聘、站管、村用”管理机制,生态护林员由县级林业、扶贫、财政部门统一主导建立,乡镇聘用,乡镇林业站负责日常管理,主要在村内开展管护工作。县级林业、财政、扶贫部门成立协调小组,共同组织乡(镇)政府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对选聘工作负总责。县级林业部门牵头,负责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和管理工作,扶(贫)部门负责贫困人口资料和身份审核工作。为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吉林省派出督察组采取随机抽取地点、随机抽取对象的方式,对各县(市)生态护林员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各地在生态护林员的管理工作中,创新了许多好的管理方式:靖宇县景山镇采取“一创新、二记录、三巡察”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一创新是建立护林员微信群,实时进行工作交流。二记录是统一印制、发放生态护林员巡山记录本,使护林员每天的工作有记录、有痕迹。三巡察是林业站、镇政府、县林业局进行不定期巡察,巡察结果记入护林员档案,作为考核依据,确保生态护林员工作成效;龙井市、汪清县大兴沟镇为护林员配备了统一样式的巡护马甲和袖标;和龙市、大安市舍力镇制作了“生态护林员证”。

生态护林员既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条新路子,也是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的一条好路子。生态护林员是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最直接的途径,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决策。吉林省2391名生态护林员年均增收8300余元,带动了5796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其中1909名贫困人口通过护林员收入达到稳定脱贫,3887名贫困人口达到基本脱贫,是看得见的效果,让贫困群众得到了实惠和真真切切的获得感。同时,全省2391名生态护林员上岗,增加了生态区护林人数,健全了管护队伍,增强了管护力量,基本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将极大地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对强化森林培育,增加森林蓄积,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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