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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业培训将有法可依

2017-08-08 08:54:4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苗卉)今后在河南,职业培训有望在法律层面得到支持和规范。近日,《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草案)》经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进行审议,草案主要对职业培训机构建设、职业培训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与评价、保障措施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据介绍,制定《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是一项具有创造性的地方立法。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职业培训方面的专门法律,省级立法部门制定职业培训条例也是首次。

草案规定,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职业院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企业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责令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尽管大学生毕业后到职校“回炉”深造的现象逐年增多,但当下求职市场上,一些用人单位歧视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情况依然存在。

对此,草案规定,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参加公务员招录、企业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这相当于打通了技术工人向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流动的通道。

此外,对于擅自举办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相关部门将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于职业院校、企业以及职业培训机构骗取、挪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由相关部门追回,并处所骗取、挪用资金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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