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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铁证拿下“为村民办好事”的贪官

2017-08-08 08:47:3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资料图片

48岁的夏某曾经是吉林省集安市头道镇梨树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他在任期间,虚构事实,让他人冒名领危房改造补助,给条件不符的人建房以及违规为村民办理低保。不久前,夏某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该案件的侦破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成功地化解了因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村民上访

提供案件线索

集安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的检察官王本清说,这是一起检察院自侦案件,起因是2015年末,集安市头道镇梨树村多位村民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实名举报夏某有经济问题。

集安市检察院党组从上访村民的举动上,察觉到事态严重性,有细心的检察官还发现早在2015年7月,网络上就有该村村民实名举报夏某的帖子。经过分析与研判,村民反映的问题绝非空穴来风。为此检察长曲昌文当即决定该院职务犯罪检察部主动介入初查,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他们首先对情绪激动的村民做好法治宣传,然后一边进行政策引导,一边进行初查。对夏某进行初查的任务,落到了检察官王本清等人的肩上。

王本清回忆说,夏某所在的梨树村地处大山深处,交通十分不便,是集安市最偏远的自然村之一,查办该案时正处于冬季,大雪封山,通往该村的盘山道结满薄冰,极难通行,办案人员的车辆几次出现打滑,险些跌入山谷。

因梨树村距离有饭店的地方较远,中午吃饭成了大问题。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办案人员第一天只能忍饥挨饿。为了节省时间,第二天起他们就自带食物充饥。

深入细察

突破案件缺口

经初步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夏某2007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任村党支部书记,2013年4月至2015年2月期间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该村村民们对夏某的意见很大。夏某曾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15年5月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但许多村民害怕作证时被他人发现,日后遭到夏某报复,不敢说真话,一度让案件陷入停滞状态。面对诸多危险和困难,王本清等人选择迎难而上。为打开局面,侦查人员及时改变策略,赶早晚到村民家里或将村民约到村外进行交谈,千方百计地进行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发现夏某贪污一案涉及到的几个关键村民,都是在几个村民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名字被他人冒用,向上申报危房改造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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