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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养老却丢房 老人追房上法庭(2)

2017-08-07 15:03:0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娜告诉记者,该所已接受18名老人刑事部分的委托,另有3名老人也在委托她进行民事诉讼。

广艳彬于今年2月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高阿姨则状告龙学武和刘凤仙,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被告否认骗局 称系老人抵房借钱

上午,龙学武出席了庭审。高阿姨的代理律师胡伟楠表示,根据他的调查,龙学武和王跃等人之间均有大量的资金往来,这些钱在几个人之间兜兜转转,高阿姨的房子就这么没了。“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一场合谋的诈骗”。

“他说我是诈骗犯,他从哪一条看出我是诈骗犯,我要是诈骗犯,我还会坐在这里吗?”龙学武当场反驳道。

在龙学武的故事里,是高阿姨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他,说知道他认识民间借贷的人,因急需资金,希望他从中联络、介绍,借用一些资金使用,并可以给他中介介绍费。

龙学武称,他看高阿姨确实急需用钱,遂答应帮其联系。而抵押房子和在公证处所做的一系列公证,都是为了保证高阿姨的借款能够偿还。后面卖房也是高阿姨因为还不上钱,“让我帮助寻找买家,高阿姨不想出面。我一直代表高阿姨与刘凤仙沟通,每次都及时将沟通信息反馈给高阿姨。经过几次协商,经高阿姨同意,双方达成约定。”

龙学武还称,收到房款后他根据高阿姨的指示,将房款转账给了借款人王跃。“我只是借款介绍人和房产交易的代理人,不存在自作主张和串通。”龙学武理直气壮。

高阿姨主张,其房子当时的市场价在350万左右,280万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刘凤仙的代理人却说,刘凤仙就是按照市场价购买的,“因为是全款可能比市场价低一些”。

因双方对于涉案房产的市场价格有分歧,原告今天已申请法庭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

司法局对公证行为

展开调查

这一系列事件被曝光后,北京市司法局8月2日表示,对事件中涉及到的相关公证问题,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已开展调查。并从即日起,全市公证机构在办理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同时,不得为借款人办理担保性委托公证;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和涉及不动产委托公证必须将公证书送达双方;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这两种公证时,老年人必须由成年子女陪同,办证过程必须进行录像,并附卷备查。

本报记者 张蕾 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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