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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市场观察)(2)

2017-08-07 03:31:1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共有产权住房是政策性商品住房,供应、持有和转让等环节都体现了保障功能。”邓亮说,一是供应受限,供应对象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二是持有受限,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应当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取得商品住房产权后实现退出,或由代持机构回购其所有的产权份额;三是转让受限,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允许转让产权份额。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政府可优先购买;政府放弃优先购买的,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可受让。

此次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准入条件更加严格,聚焦无房家庭首次购房需求,有利于解决住房民生问题,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表示,尽管目前高房价下租房居住更划算,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和一些客观因素影响,人们还是习惯买房居住。但是,由于目前北京房价较高,使很多人没有购房能力,望房兴叹。通过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明确了政府和个人持有的产权份额,降低了购房人的房价,有助于百姓住房梦的实现。

刘卫民表示,北京要建设四个中心,要保持活力,就要降低居住成本,共有产权住房是一种非常好的形式。政策中提出,在兼顾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时,对于稳定就业的“新北京人”的房源供应要不少于30%,扩大了保障范围,是迈向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

陈志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兼顾了属地原则,兼顾了职住平衡的原则,而且特别强调了对“新北京人”的同权意义。在很多的程序设计上,以便捷为主,方便群众,充分利用了现代的互联网技术和条件,在整个的程序管理上,细节全面、充分、周到。该政策对于未来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孔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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