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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2)

2017-08-07 03:01:2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二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全民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新疆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三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守生态保护底线。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实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四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加强世界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沙漠公园、重要水源地和重要湿地保护建设,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实施一批重大生态治理和修复工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永续发展;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依法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坚决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建设节水型社会。

五要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抓紧抓好。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站位敢担当、亲力亲为抓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关键词:新疆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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