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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禁渔期结束 天然水域实行捕捞许可制度

2017-08-06 10:32:1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阿勒泰8月6日消息(记者张雷富蕴台记者记者沙力哈尔 侯雪莲 布尔津台记者雒杨雪)新疆额尔齐斯河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日前结束,8月1日开始捕捞,天然水域实行捕捞许可制度。

在四个月时间里,为全面提升富阿勒泰地区蕴县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富蕴县渔政等部门加强了监管力度,共查处涉渔案件13起,立案12起,罚没收入5.2万元。

富蕴县渔政部门7月31日晚22点在额尔齐斯河天然水域进行最后一天巡查时,在下游加尼斯别克区域,发现小型货运车拉运捕鱼工具和渔获物,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人员和车辆进行了查扣,共查扣渔网40鱼片、皮筏艇2艘、查获野生鱼200余公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富蕴县渔政站干部甘露介绍:“今年禁渔期以来,我们采取‘水上查、岸上堵、市场管’等措施,重点对喀拉塑克水库水域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巡回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渔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决不手软,从而加大了渔业执法力度。”

在禁渔期期间,富蕴县渔政部门,通过明确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实现禁渔管理全覆盖,有效提升管理效果。以水利部门为主导,将河道划分为“段”,责任到水管员“河长”,渔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甘露介绍:“截止目前,已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检查204次,出动执法车135车次,快艇巡查71船次,执法人员436人次,经说服教育制止非法捕渔案件10起,批评教育违法捕鱼人员70人次,销毁非法捕捞网具700余片。”

今年禁渔期结束,为巩固禁渔成果,富蕴县将全方位、多措施开展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管理工作,推行实施《捕捞许可证制度》和《垂钓登记备案制度》两项制度,巡查人员进行组队,不断增强执法力量和巡查密度。

甘露介绍:“对富蕴县天然水域实行捕捞许可制度,休闲钓鱼爱好者必须在富蕴县渔政监督管理站进行登记备案个人信息,并且必须在渔政部门划定区域进行垂钓,禁渔期后期,将定期开展水域巡查,对无证捕捞、垂钓无备案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7月31日,布尔津县额尔齐斯河流域禁渔期正式结束,天然水域恢复捕捞。记者从渔政部门获悉:尽管禁渔期已经结束,但是想从事垂钓的休闲捕鱼人员,必须办理“布尔津县额尔齐斯河垂钓许可证”,对未办理许可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休闲捕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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