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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0.4克冰毒获刑三年半(2)

2017-08-05 07:32:3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经鉴定,白色晶体净重8.19克,从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红色药丸净重0.29克,从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2015年9月21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齐江犯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因涉嫌贩毒获刑三年半

得知丈夫因贩毒被抓,齐江的妻子刘琴在辩护律师的帮助下,另行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书面意见。意见中称,毒品是熟人让齐江带的,不是传统的以贩养吸的犯罪行为,且齐江也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犯罪事实,他只是持有毒品。恳请法院酌情判罚。

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2014年10月23日至李某家中,以40元价格贩卖约0.4克毒品给李某,公安机关当场从被告身上查获2包白色晶体和3颗红色药丸,经鉴定系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归案后及在法庭上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第四条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条款及第六十四条规定,判决被告齐江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律师说法

贩毒者以持有毒品数量量刑

广东国晖(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苏甜表示,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贩卖数量多少都构成贩卖毒品罪,且贩毒过程中被抓获,身上、住所、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均计入贩卖的数量。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量刑时一般会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

本案中,齐江虽然只贩卖了0.4克毒品,依然构成贩卖毒品罪,仍以其所持有的毒品数量定罪量刑。

另外,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值得注意的是,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也是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由于新型毒品种类繁多,可根据《非法药物折算表》与海洛因对比进行折算得出毒品总量作为量刑根据;吸毒者在购买、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毒品数量达到《刑法》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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