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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发挥国企工会作用完善基层党内监督体系

2017-08-05 07:32:1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国有企业完善基层党内监督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动指南。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一直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优势,也理应在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内监督中发挥独特作用。为此,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创造性发挥国有企业工会作用,探索完善基层党内监督体系的有效途径显得尤为紧要。

根基于各自特点优势,创新“党工互促”的监督模式。伴随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的深入推进,势必对国有企业基层党建监督体系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而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基层党建监督体系,亟待充分发挥党的群团组织特别是工会组织的作用,并以此健全和创新“党工互促”的监督模式,形成“党带工、工促党”的两条实现途径。其中,“党带工”体现在各级党委为工会提供政治领导、方向引领、组织支持及条件保障等方面;“工促党”主要体现在“两通两提”上。“两通”是指:通过工会把职工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相融通,工会在国有企业既是组织领导主体、又是民主监督主体,而工会党员职工又承担党内监督的职责和义务;同时,通过企业工会,以职工为对接点,将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联通,如通过工会来推动厂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从而既加强了工会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又同步强化了群众监督;“两提”是指:既利用工会与企业的利益攸关来提高工会职工参与监督的自觉性,又通过确保从严治党推动国有企业发展壮大来切实提升党对国有企业影响力和控制力。

着眼于全方面监督作用,借助工会完善自下而上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四条明确提出,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自上而下组织监督、自下而上民主监督及同级相互监督这三方面监督的共同作用。因此,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成为强化党内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工会具有先天性的信息优势,凭借职工群众广布于企业各环节而使“耳目”无所不在、“眼线”无处不有。国有企业基层党内监督体系只有既架好“天线”与“平行线”更铺好“地线”,才能拥有自身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才能在国企内部更好地避免党内监督的“盲点”“盲区”。同时,这种自下而上的职工党员民主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要比上级组织监督和同级相互监督更敏锐快捷、更具体细致、更切合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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