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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受处分党员“掉队”

2017-08-04 12:08:3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7月17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前往泉城路管委会,会同该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对受处分党员张某进行回访教育,这已经是他们第二次登门。

今年初,该区纪委针对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运用频次增加,受处分党员干部数量增多的实际,及时出台《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贯彻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扎实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据了解,仅上半年,该区就对40名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历下区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峰介绍:违纪党员干部首先是思想上“掉队”,才会导致行为上越界。处分不是目的,《办法》的出台实施,旨在为受处分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解“疙瘩”,让他们重振精神再出发。(吴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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