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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贵州等五省新增为“全域旅游”示范省

2017-08-04 12:00:5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继海南、宁夏被列入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创建单位,3日,在第三届全域旅游推进会暨“人文陕西”推介会上,国家旅游局宣布陕西、贵州、山东、河北、浙江5个省新增为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单位。至此,我国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增至7个。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表示,以上7个省区在党政统筹、改革创新、绿色发展、融合共享、示范导向等方面,措施实、力度大、效果好,且在全国具有较强的区域代表性。

据了解,2016年2月,国家旅游局正式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明确提出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要适应现代旅游综合产业、综合执法要求,加快旅游业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改革创新。

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160多个地(市)设立旅游发展委员会,一大批地区成立了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1+3+N”综合体制改革效果显著,大大增强了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能力,有效解决了综合产业和综合监管需求与原有体制之间的矛盾。

当前,各地全域旅游发展精彩纷呈,涌现出以城市全域辐射、全域景区发展、特色资源驱动、产业深度融合、旅游功能区支撑等为代表的省、市、县多层级全域旅游推进新模式。海南省实施“点-线-面”全域旅游空间发展战略;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全景、全业、全时、全民”四全发展模式;陕西省走“厕所革命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同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之路;贵州省建设全域山地旅游目的地;山东省全域旅游实行“挂图作战”;河北省通过“党政统筹、区域联动、全民参与”大力推进全域旅游;浙江省探索以建设特色小镇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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