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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10万首付后 中介人去楼空

2017-08-04 10:31: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民警王太国同该组同事立刻将这6起案件串并案调查,经多方走访调查,于2016年2月侦破了该案件。将犯罪嫌疑人余某(男)、杜某(男)、罗某(男)、谢某(男)、徐某(女)等五人抓获。主犯任某(男)于2016年1月外逃,警方已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连续开展追捕工作。

现仍有100余万被骗款未追回

经审,该团伙共有6名成员,均为永川人,年龄20-30岁。其中徐某为某正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

该团伙租赁一个短期店面,充作假中介公司的办公地点,按照一般中介公司的布置来装点店面。随后团伙成员在网上或者路边寻找房主自主售房的信息,联系卖房人,引诱卖房人到其假公司的店面,以略高于市场的价格诱惑被害人,出示假证件,取信于卖房人后,便同卖房人商定房款分两次支付。

付首付后,房主将房子过户给中介公司,约定房屋尾款在中介公司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后支付给卖房人。待卖房人收到首付款将房屋过户后,该团伙就会立刻将房屋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卷走全部抵押款,消失得无影无踪。

直至该团伙的5名成员被抓获之际,该团伙共诈骗了6名房主,骗得房屋抵押款300余万元,案发后一个月内追回赃款150万元。后嫌疑人家属陆续退赔被害人共计四套房产尾款,现余两名被害人的40%的被骗款共计100万元未追回。

警方提醒

市民在买卖房屋时一定要多加留意,寻找中介公司要多考察其资质,以免被挂牌公司欺骗。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上的条件,以免有陷阱,造成经济损失。

在经过中介公司的二手房买卖中,如果买方需要中介帮忙办理按揭贷款,一定要确定抵押款由银行直接打入卖方账户,且合同上一定要注明“款清交房”,以免造成严重损失。

在买卖房屋过程中,请仔细保管好相关物品,以便留证;如若发现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本报记者 刘小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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