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努力实现财政供养人员“零增长”

2017-08-04 10:20: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邢越)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编办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有关精神,通化县编办立足实际,创新举措,以加强用编计划管理为抓手,从源头上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零增长”。

严格管理,机构设置只减不增。通化县编办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广泛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和中央关于本届政府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精神,严格受理各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请示,对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编制只减不增。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提交相关会议进行研究后,采取“撤一建一、有增有减”的方法,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从严控制编制总量,确保机构设置编制总量只减不增。

严格把关,用编计划前置审批。建立“控编进人”管理新模式,制定了通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具体工作流程,坚持编制使用审核制度和空编进人原则,加强编制使用计划管理,树立“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的意识,并对用编计划实行“分期分批使用”制度。坚持人员顺向或横向流动,从严控制逆向流动,确保人员编制管理得以良性循环,敢于顶住压力、守住“红线”。对确需增加人员的,坚持先出后入原则,严格按照满编单位“出一进一”、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急需的特殊人员按照“出二进一”原则,从源头上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零增长”。

严格督查,完善机构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宣传部署。通化县编办开展《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与各部门(单位)联系、沟通,利用网站和QQ群等多种形式告知机构编制相关政策规定。二是跟进服务落实。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完善用编审批、增人进编、减人出编等工作流程,使群众少跑冤枉路。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严重超编、落实机构改革方案、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和实名制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