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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电讯:投资者切莫盲目迷信“亿元注册资本”

2017-08-04 09:35:4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今年7月18日,北京鑫星资产管理公司吴江分公司负责人杨某和闵某因非法吸储近700万元后跑路,被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公司宣称注册资本为2亿元,但实缴资本为0元。(8月2日《工人日报》)

自2014年起实施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我国商事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从而有利于鼓励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但一些骗子钻政策的空子,故意将公司注册资本设得很高,给人企业很有实力的假象,然后以此为“幌子”欺骗投资者。

对此,笔者认为,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在便利了企业注册的同时,也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有关部门除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宣传力度以外,还要从根源上消除信息不对称,在公示系统、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实缴资本与注册资本的区别,以避免改革成果被不法分子利用。

2014年修改实施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即新公司法施行后,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按照商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修改后的公司法的规定,除法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27类企业,其他企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

在认缴制下,公司股东在登记时只需承诺在一定时间内(比如10年或者20年)缴纳注册资本即可。所谓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而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长期以来,公司高额注册资本从来都被普通公众认为是具有实力的表现,于是一些不法分子以此为骗人的“幌子”。早在2015年7月,新华社曾曝光吉林长春等地一些市民将血汗钱交给一些“注册资本达数千万元、但实缴资本为0元”的不法投资管理公司,却被公司卷走钱财一事。

老人等群体更是被忽悠的重点人群。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发布的《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十大典型案例》显示,涉嫌非法集资的10家投资类公司有8家的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其中有两家在1亿元以上。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有3家企业的实缴资本为0元,其他5家企业则没有公示出资信息。“一些老人就是看到企业的注册资本很高,觉得企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才选择投资的。”工作站负责人佟丽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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