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富阳区发布高温期间林区禁火令

2017-08-04 07:10:1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近期,我区遇持续高温干旱天气,且未来较长时间仍将继续,森林火险处于最高等级,森林火灾防控形势极为严峻。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之规定和省市森林消防相关工作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发布本林区禁火令。

一.禁火期自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31日,禁火区域为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以内所有林区。

二.林区禁火期间,严禁任何人在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点烛、烧迷信纸、玩火取乐、焚火野炊、野外吸烟以及炼山、烧山驱兽、烧荒烧灰、烧田坎草、烧地边草、焚烧垃圾、工程用火等一切野外用火。

三.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要看好自己的林,管好自己的山。

四.林区禁火期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宣传、巡护和检查力度,严管野外火源,严惩违法用火,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增加巡护力量,严防死守。要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科学组织,重兵扑救,坚决“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人员安全。

五.对违反本禁火令的各类违法用火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禁火令的,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富阳发布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