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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寨头堡乡一养猪场违法排污 负责人被依法刑拘

2017-08-03 19:35:37    华龙网  参与评论()人
大众网乐陵8月3日讯(记者 程吉童 通讯员焦群超)8月2日,乐陵市环保局联合公安机关,在该市寨头堡乡坡赵村查处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行政拘留1人。 7月29日,乐陵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寨头堡乡坡赵村一养猪场正在违法排放污水。随后,环保局对该养猪场进行了调查。原来,该养猪场为乐陵市永超种猪繁育场,位于寨头堡坡赵村南部,养猪场建有猪棚3栋,猪舍7间,生猪存栏量为2000余头,养殖活动为母猪繁育猪崽后进行育肥,最终出售生猪。 经调查,环保局工作人员发现,该养猪场的一堵墙壁上有根塑料管,管口未经防渗处理,临近的地面上有排水痕迹。据养猪场负责人赵某某供述,这根塑料管的作用是排放猪舍冲洗水。此外,环保局工作人员还发现一处未经防渗处理的坑塘,该坑塘长约38米,宽约28米,水深约2米,其中贮存的就是含有蓄禽养殖废弃物的猪舍冲洗水,这些冲洗水并没有经过任何排污设施处理,而是直接排放到了场外的雨水沟里。对此,执法人员当即在污水排放口采集了水样。经检测,水样中的确包含部分有害物质。 根据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8月2日,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联合该市公安局,对赵某某进行了执法取证。赵某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做了笔录。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赵某某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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