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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矛盾 法律难分谁是谁非

2017-07-24 16:10:4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谭红琳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讲,婆婆和儿子以及孙辈之间,属于直系血亲关系,而媳妇和丈夫之间是姻亲关系,婆婆和媳妇是间接的姻亲关系,属于姻亲的旁支。

从婚姻法上来讲,婚姻法调整了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但是婚姻法的法条中却没有一条直接调整婆媳关系;婆媳共处于一个大家庭中,财产关系密切,但是从继承法上来看,法定的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没有婆媳彼此的身影,除非丈夫亡故,妻子对婆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等极端情况。

从法律的角度看,儿子对妈妈有赡养的义务,而媳妇没有;子女成年后,亲生父母没有义务再尽抚养之责,公婆更没有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没有抚养义务(特定情况除外)。因此婆媳关系不是法律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律师认为,婆媳相处应坚持这样几个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独立原则、互助原则、包容原则、爱心原则。婆媳之间要尽量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彼此包容。处理所有问题的前提是,婆婆、儿媳、儿子之间的爱都是正常和美好的,千万不能演变成彼此的伤害。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本报记者 王蔷 J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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