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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逃服兵役者将受10部门联合惩戒

2017-07-24 14:57:3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盐城7月24日消息(记者杨守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江苏盐城近日出台文件规定,对于适龄公民逃避服兵役的情况,将会受到十个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

根据我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凡是适龄男性公民,无论参不参军,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目的是掌握适龄公民数质量及分布情况,摸清适龄公民的政治、身体和文化状况,依法确定应征、免征、缓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并从中选定预征对象,为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但是,近年来,适龄却不进行兵役登记的现象在全国仍旧比较普遍,可见,依法自觉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观念还未完全深入人心。

根据文件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拒绝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在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中隐瞒真实情况,拒绝、逃避征集,入伍后因思想原因逃避服兵役等5类重点人员被纳入惩戒对象。

对于逃服兵役者,《细则》明确了6条具体惩戒措施,涵盖职业准入、评优评先、银行信贷、出国出境、政府支持或补贴、复学升学6个重点方面。出现应征失信行为的适龄公民,2年内不得出国(境),禁止参与评优评先,禁止复学升学,不予发放信用卡,限制申请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各类财政资金支持,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适龄公民应征失信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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