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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复传播管理“失地” 让权威声音跑赢谣言(4)

2017-07-17 16:09:39  北京气象局    参与评论()人

有对接机制。以导向型、服务型监督为理念,市气象局积极搭建气象部门和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相互沟通、相互交流、相互了解、相互支持的平台,组织墨迹天气、新浪天气等多家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召开会议,宣贯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听取工作建议。

有联合监管。北京市气象局与市网信办优势互补:气象部门有法律法规支撑,但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和监管平台;网信办是互联网的权威管理部门,但同时也需要依赖专业部门对互联网传播内容进行判定,需要专业部门的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北京市局主动对接市网信办,双方就规范气象预报预警互联网传播工作达成一致,建立了互联网企业信息共享、联席会议、信息发布、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通过“五有”管理体系建设,北京市实现了气象服务企业备案管理、信息传播、执法监管的“三规范”,越来越多的权威气象信息获得了“正版标识”。

北京市气象局与市网信办共享信息,目前已有40家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在北京市气象局进行备案,并通过官方网站公示;开展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工作,2016年12月,市局气象委托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开展了第1期质量评价工作,并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质量评价结果;2017年开展了两期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工作。

2016年10月至今,北京市气象局针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气象预报传播等领域出现的违法现象,开展行政执法30余次,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电话执法告知等方式,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气象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气象信息单位备案和气象预报传播工作。

市网信办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徐磊表示,我们支持鼓励属地互联网企业为公众提供规范优质的气象预报信息服务,但公众气象服务免费不免责,互联网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运营。市网信办将继续与市气象局密切联动,在动态监测、数据推送、传播评测、提示预警、违规曝光、联合执法等方面固化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不断提升北京地区气象预报信息互联网传播质量,为公众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气象预报信息。

气象服务市场管理是一项新工作,在摸着石头过河时,北京市气象局遇到了新问题,也不断采取新举措。“目前,在气象部门备案的服务企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传播型,另一类是专业服务型。针对传播类企业,北京市已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但对另外一类企业的服务和监督工作还没有深入研究。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专业服务类气象信息服务企业的管理开展深入调研,引导专业气象服务市场的规范发展。”北京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丁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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