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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用品店员工不小心将1049元的商品误标成50元,1小时惨赔百万老板一出来就对员工这么说!(5)

2017-07-15 07:50:14    创云电脑网络科技  参与评论()人

疑问二

价格标错却让消费者承担后果?

张先生说,自发现后,他至少打了十几个电话给京东。可直到1月5日,京东才给出解释,并要求内部协商,赠送200元京东代金抵用券作为补偿。对此,他不能接受,“明明是商家失误标错了,为何要我买单?”

上述京东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样的处理方案是根据平台“标错价类事件处理规则”的相关说明作出的——此次订单损失远超一万元,为提高消费体验,同时商家也需为此次标错事件承担相应的责任,京东协调商家给予用户200元京券的赔偿,并会按照平台规定对商家予以严厉处罚。记者了解到,此次秒杀共100个名额,最后有17单成功。京东相关工作人员直言,1050元远低于成本价,若坚持发货,势必让该第三方商家无法承担。

疑问三

商品发出后合同才成立?

张先生认为,京东不肯让商家履行合同和他们的“霸王”条款有关。在订单邮件中,张先生注意到有一个重要说明:“本邮件仅表明销售方收到了您提交的订单;只有在销售方将您订单中订购的商品从仓库直接向您发出时(以商品出库为标志),方视为您与销售方之间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

张先生说,这样的条款分明不承认下单成功的事实,商家不就可以随时不履行合同,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对此,京东方面给出书面回复,坚持称其用户注册协议中有明确说明:“销售商展示的商品和价格等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销售商收到您的订单信息后,只有在销售商将您在订单中订购的商品从仓库实际直接向您发出时(以商品出库为标志),方视为您与销售商之间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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