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湖南启动巨灾保险应对洪涝灾情 遇难人员每人给予10万元赔付

2017-07-04 09:20:20    华声在线  参与评论()人

财政买单,巨灾保险应对洪涝灾情

●对因洪灾等遇难的人员每人给予10万元赔付●在21个试点县(市、区),农房倒塌和水稻、玉米及育肥猪、能繁母猪受灾,均可获保险保障

华声在线7月2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欧阳毅) 我省由财政买单,引入巨灾保险机制应对洪涝灾情。省财政厅今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介绍,从今年开始,省财政为全省范围内的城乡居民投保了巨灾保险,包括临时来我省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

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介绍,在启动相关巨灾救灾保障条件下,我省财政为每人提供10万元的人身死亡保险保障;在洪灾多发的21个试点县(市、区),163.86万户的农房如有倒塌,提供4000元/间、每户最高2万元的保险保障;为21个试点县(市、区)1154.8万亩水稻、玉米及363.5万头育肥猪、能繁母猪提供每个县最高额度1500万元的巨灾风险保障。

为应对洪水、暴雨引起的巨灾风险,我省巨灾保险政策有3个特点:一是做到了全省人员全覆盖。全省6822万常住人口,包括临时来我省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全部纳入了保险保障范围。对因洪灾等遇难的人员,每人给予10万元赔付。二是保障面较宽。涵盖人身死亡、农房倒塌、种养业巨灾保险3个方面,是全国开展巨灾保险覆盖内容最多的试点省份。三是财政全额负担。巨灾保险保费由财政统筹安排,受益人员及农户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其中,人身死亡巨灾保险保费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农业巨灾保险保费、农房巨灾保险保费由省级财政承担50%,市县财政承担50%。

据悉,省财政厅今年已累计拨付巨灾保险保费补贴4312万元。今年涝灾发生后,省财政厅迅速启动全省巨灾保险抗洪救灾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各承保的保险公司简化理赔流程,做到“快处快赔、应赔尽赔”。当前,中国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等5家承保公司已全面启动洪灾理赔紧急预案,确保农业巨灾保险5日内赔付到位,人身死亡保险3日内赔付到位。

附:21个试点县(市、区)名单

岳阳县、华容县、常德市经开区、鼎城区、汉寿县、津市市、临澧县、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大通湖区、赫山区、南县、桃江县、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零陵区、冷水滩区、双牌县、桂东县。

原标题:湖南启动巨灾保险应对洪涝灾情 遇难人员每人给予10万元赔付

关键词:保险保障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