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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审议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透露治理“毒地”四大重点方向

2017-06-29 16:35:1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题:首次审议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透露治理“毒地”四大重点方向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近年来,镉米、毒姜等食品安全事件引发公众对“毒地”问题的关注。日前,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部法律透露了我国未来防治土壤污染的哪些重点方向?

方向一:如何管控农作物因土染“毒”?预防为主分类管控

【问题】近年来,不少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都与土壤有关,如何保障粮食和蔬菜不因“毒地”受到污染?

【草案规定】草案明确“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强调建立监测制度,将定期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列为主管部门法定义务,并提出包括控制单位农田农药、化肥使用总量等保护土壤生态环境的举措。草案还就不同类型土地特点,进行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区分,分设了两类用地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章节。

【解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朱利中教授说,土壤环境的安全直接影响农产品安全。过去,我国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偏弱,草案强化了对土壤环境监测预警的作用,使“全过程保障”农产品安全可以实现。

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说,一般来说,酸性土壤中的重金属元素更容易被农作物吸收。因此,通过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总量来避免土壤酸化,是减少产出镉米、毒姜的关键。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周静说,草案还对土壤进行了分类,解决了此前农用地修复标准混同于建设用地的问题,能够更有针对性地修复不同用途的土地。

方向二:如何避免“毒地”的“二次污染”?规范修复环节

【问题】在去年的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中,虽然学校的环境是安全的,但附近污染地块在前期修复过程中存在废气排放不当等问题。如何避免“毒地”影响人们的居住环境?

【草案规定】草案明确,列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污染地块,地方政府不得批准其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并要求对建设用地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和备案;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委托环境监理机构对修复活动进行环境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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