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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结婚自己出钱买房 刚因病离世丈夫就要分房产

2017-06-19 08:02:48    现代快报  参与评论()人

律师现场解答法律问题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见习记者 刘遥 摄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件令人非常悲伤的事,但女儿刚离世,女婿就要分房产;本来一家人已经协议分割了房产,但弟弟又再次要份额……6月18日上午,有请律师线下咨询会现场非常热闹,房产问题成了大家咨询的热点,带着问题来到现场的市民得到了律师的专业解答。

见习记者 刘遥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王瑞

母亲哭诉:女儿留下的房产该怎么分

一位伤心欲绝的母亲来到“有请律师”活动现场咨询律师:“我女儿在这个月月初刚去世,为了不让我担心,连自己生病住院都没告诉我。现在人刚离世,我女婿就跟我要房子,我来是想问一下这房子按法律该怎么分。”

2011年,李女士的女儿和刚离婚的王某结了婚。李女士称,自己的女儿婚前有一套房子,与王某结婚后就卖了,两人用这钱买了一套新房。王某分文未出。几周前,李女士通过别人才得知,女儿已经住院很久了,病情不容乐观,李女士赶紧前往医院陪护,她不明白女婿为何要隐瞒女儿的病情。李女士已泣不成声,“现在她刚走,女婿就来要房子。我就想问问律师:这房子该怎么分?”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吕厚虎律师安慰李女士后表示,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这套后买的房子都是由李女士女儿一人支付的话,仍然算作女儿的个人财产。至于遗产分割的问题,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权平等划分,也就是李女士、李女士的丈夫、王某、上小学的外孙各分得25%。

房产已过户,能否再要份额

6月18日上午,60多岁的陈先生夫妇来到“有请律师”活动现场。陈先生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前两年父亲过世了,80多岁的老母亲仍然健在。让陈先生夫妇头疼的是位于广州路的一套房产。原来,这处房产是陈先生的老父亲留下来的,虽然面积只有80平方米左右,但由于是双学区,目前市场价达到500多万元。

前几年,老父亲在世时,将名下的另外一套房产过户给了陈先生的弟弟,位于广州路的这套房产则没有分割清楚。老父亲过世后,一家人经过商量,由老母亲与3名子女平分,房子过户到陈先生名下,由陈先生各付给弟弟、妹妹和老母亲40多万元,一家人还签了协议。按照协议,陈先生将钱付给弟弟、妹妹,老母亲主动提出,她跟着陈先生夫妇过,40多万元不用陈先生掏了。之后陈先生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儿子名下。本来陈先生夫妇以为这样一来,大家再无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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