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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督查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4)

2017-06-16 04:51:4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十、重庆市美丽阳光家园公租房项目大量已建公租房空置问题。2014年9月,重庆市美丽阳光家园公租房项目一期工程竣工公租房5183套,由于项目周边部分道路尚未开工或建成,截至2015年底未分配。重庆市沙坪坝区副区长陈登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巡视员陈建明(时任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建设处处长)、重庆市地产集团建设管理部副部长田刚(时任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建设处副处长)、重庆渝富集团总经理何志明、重庆渝富集团纪委书记朱旌(时任重庆渝富集团副总经理)、重庆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覃伟(时任重庆渝富集团副总经理)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重庆渝富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亮(时任重庆市沙坪坝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重庆市沙坪坝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继熊被约谈。

十一、四川省宣汉县部分乡镇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4年,四川省宣汉县部分乡镇以重复申请或者编造虚假档案等方式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216.7万元。达州市公安局副县级干部杨旭东(时任宣汉县副县长)、宣汉县审计局局长彭卫东(时任宣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宣汉县庙安乡正科级干部武正洪(时任宣汉县庙安乡人大主席)、宣汉县天宝乡副乡长崔进(时任宣汉县东林乡副乡长)、宣汉县天台乡政府工作人员符必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宣汉县明月乡乡长向涵域、宣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权、宣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书记郎马涛(时任宣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股股长)、宣汉县红岭乡财政所工作人员杜胜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宣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股副股长王显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宣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牟科昌(时任宣汉县红岭乡乡长)、宣汉县庙安乡八庙村村委会主任罗仁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宣汉县东林乡政府工作人员刘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二、云南省元阳县扶贫资金被套取及大量闲置问题。2013年至2016年,由于云南省元阳县扶贫办、农业局等主管部门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元阳县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通过虚报种植面积、虚报工程量等方式,套取扶贫贷款贴息等财政补助资金156.64万元。截至2016年8月底,元阳县部分扶贫项目推进缓慢,983.4万元扶贫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元阳县委、县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元阳县委书记李维、元阳县县长和爱红、元阳县委统战部部长叶秉明(时任元阳县财政局局长)、元阳县沙拉托乡人大主席张玉勇、元阳县牛角寨乡乡长白川涛、元阳县上新城乡副乡长杨学信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元阳县副县级干部龙正福(时任元阳县副县长)、元阳县农业局主任科员马正福(时任元阳县农业局局长)、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陈进忠、元阳县攀枝花乡党委书记朱生明(时任元阳县新街镇镇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叶茂生(时任元阳县扶贫办主任)、元阳县上新城乡人大主席普志鑫(时任元阳县新街镇副镇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元阳县农业局副局长马志学、元阳县扶贫办小额信贷股股长王建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分,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经济科负责人白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他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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