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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泰峰当选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2017-06-11 08:20:5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银川6月10日电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6月10日选举石泰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咸辉(女,回族)、姜志刚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当选为自治区党委常委的还有徐广国、张超超、马顺清(回族)、许传智、纪峥、盛荣华、赵永清、白尚成(回族)、张柱。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许传智为自治区纪委书记,郑震(回族)、殷学儒、张自军为自治区纪委副书记。

  石泰峰简历:

石泰峰,男,1956年9月生,汉族,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

1974年5月—1975年9月 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

1975年9月—1977年7月 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

1977年7月—1978年9月 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

1978年9月—1982年9月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2年9月—1985年7月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年7月—1990年6月 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年11月—1988年11月挂职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

1990年6月—1992年9月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年9月—1992年9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2年9月—1996年3月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年11月教授);

1996年3月—1999年1月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1999年1月—1999年10月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999年10月—2000年12月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0年12月—2001年7月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1年7月—2002年2月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2月—2002年4月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4月—2010年9月 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年9月—2011年8月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8月—2011年9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9月—2011年12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1年12月—2014年6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4年6月—2015年11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2015年11月—2015年12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5年12月—2016年1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年1月—2016年11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年11月—2017年4月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7年4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简历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关键词:宁夏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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