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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获得死亡赔偿金后 该偿还死者生前债务吗?

2017-06-05 16:49:07    株洲网  参与评论()人

近亲属获得死亡赔偿金后,

该不该偿还死者生前债务?

施先生因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向施先生的近亲属支付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的赔偿款近70万元。然而,施先生生前因为投资失败,欠了王先生50余万元尚未归还,王先生因此主张以死亡赔偿金来偿还施先生的债务。施先生的亲属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施先生的遗产故予以拒绝。双方产生纠纷。

聂律师认为:

我们经常会遇到类似的案件:死者的近亲属领到死亡赔偿金之后,死者的债权人找来了,要求用死亡赔偿金来偿还债权人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受害人死亡时尚未由其所有,而是以受害人死亡为给付条件,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死亡赔偿金是被侵权人死亡以后确定的,人死了以后,就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再是权利义务的主体,即不享受权利,也不承担义务,当然不能够以自己名义接受死亡赔偿金。在死亡赔偿金案件中,死者的近亲属有赔偿的请求权,即死亡赔偿金本身是补偿给死者近亲属的,而不是死者本人,把它作为死者遗产来处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说,王先生主张用死亡赔偿金来偿还债务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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