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潘幸知(ID:sharpshow)
作为一个关注女性婚姻情感的平台,我们经常看到很多女性,糊涂地走入婚姻,迷茫地经营婚姻,遇到问题一脸懵,或纠结要不要离婚,或想离婚却不知该怎么离,或吃着大亏稀里糊涂地就把婚离了……
有人说,中国的法律是男人的法律,言外之意,在婚姻问题上,法律是绝对偏袒男人的。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是,女人又该怎样尽可能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今天分享给大家一篇干货满满的内容。来自幸知书香女神“从此以后”的知识分享。“从此以后”是一名职业律师,她的分享既法律条文,也有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案例。希望能给姐妹们一写启发和借鉴。
以下为分享文字实录:
大家好!我是幸知书香女神D班的“从此以后”。我的职业是一名律师,很荣幸能有机会给大家分享关于婚姻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01
婚姻的意义和形式
首先,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婚姻是什么?我想很多姐妹在夜深人静时可能有过困惑。
我的观点是:婚姻,它是人生最重要的一份合同。这么说有两个原因:
① 婚姻对我们的人生影响重大,所以会有人说“结婚是人生的第二次投胎”;
② 婚姻也分结婚、离婚、可撤销和无效的婚姻,跟合同关系很像。
结婚就是男女双方签订合同,确立夫妻关系,双方可互为对方的家庭成员。这是结婚的法律后果。表现形式是双方领取结婚证,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办理结婚登记。
说到法律意义上的“结婚”,相伴随而来的一个问题是事实婚姻的认定。律师经常会接到这样一些咨询:男女双方已经按家乡风俗办了酒席,双方也在一起共同生活,但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想离婚,该怎么处理?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只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双方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才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说法了。而且,现在也没有非法同居的说法,同居关系,没有合法与否的分别,也就不可能因同居提出离婚的说法。
02
夫妻权利义务之生育权
结婚就像夫妻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双方互相享有权利,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今天我想跟大家讨论的是生育权。这是近几年受关注比较高的话题,特别是二胎政策出台以后,有关生育权的问题更加突出。生育到底是权利还是义务?如果是权利,它又是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