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普遍的现象是“有的人遵纪守法、有的人知法犯法、有的人不懂法、无视法律法规”,往往最惨的就是这些“法盲”,特别是开摩托车的朋友,不要以为开汽车才需要了解遵守法律法规,摩托车同样也需要遵守,不然就像下面这些摩友一样钻了法律的空子,自认倒霉不说还损失大量钱财,最后落了个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摩友不懂法,自已摩托被偷,还被告再赔11万,这怪谁?
自己的摩托车被盗,该不该去派出所报案?报案手续繁杂,费时费力,最后还不一定找回车,很多人恐怕会自认倒霉。
这事就让摩友何先生给摊上了,去年何先生摩托车被偷后,认为报警追回的几率很渺茫,也已也懒得报警就自认倒霉,重新买了一辆新摩托车。今年1月,何先生意外收到一份法院寄来的起诉状副本,诉称其摩托车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撞伤了人,要求其与肇事者李某连带赔偿损失11万余元。
原来何先生被盗的摩托车被小偷李某骑着撞伤了肖某夫妇,肖某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肖某夫妇遂将李某和何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损失11万余元。何某觉得自己很委屈,摩托车丢失一年,被他人开着出了事故,还要他赔偿。何某去村委会等地开具摩托车被盗证明,并提交给法院(摩托车被偷,固然值得同情,然而被偷以后没有报案,就不能怪法律不讲情义了。没有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记录,车主就失去了车在被盗情况下肇事的最有力证据。在这起案件中,车主收到法院传来的起诉书后,才想到去村委会等地开具被盗证明。但是,这事儿村委会根本做不了主,法院没有采纳车辆被盗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