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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这些财产不再平分,农民知道吗?

2017-05-22 10:21:50    乡村轶事  参与评论()人

之前农民们是不是经常听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到了婚后也就会变成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都要平分的。

离婚时这些财产不再平分,农民知道吗?

这种说法部分正确,这一说法的来源是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这些财产不再平分,农民知道吗?

因为有了之前的这个规定,就导致很多男人怨声载道,女人则指望着通过结婚分到家产。可是这一条现在已经废止了。2017年,农民们,《婚姻法》的规定早已经变了。希望通过离婚来分另一方财产的已经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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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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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意味着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不论经过多长时间仍然归一方所有,离婚的话,另一方是拿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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