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王瑞雪 张丙刚)
5月3日,运河开发区的姜某走出市拘留所的大门,重获自由。半个月前,因为贪杯,他在别人的婚宴上撒起酒疯,不但在亲朋面前丢了脸面,还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
4月20日中午,姜某在天衢西路的一个饭店参加婚宴,席间,一帮好久未见的老哥们相谈甚欢,不知不觉间就多喝了几杯。然而,就在散席时,姜某看到另一桌的客人还在喝酒,又跑到这个桌上喝了起来,这时他已经是醉眼朦胧。在此期间,他大声嚷着让服务员倒水,服务员看到他这个样子,就赶紧给他倒了一杯水。但被酒精冲昏了头的姜某却非常不满意,非要上好的龙井茶,还要让饭店老板过来给他倒水。服务员见此,就不再搭理他了,以为他嚷一会儿,没人理他,自己就会走了。哪想到姜某一看没人理会他,感觉自己很没面子,顺手拿了把茶壶就往地上摔,看看没人敢惹他,又摇摇晃晃走到饭店门口的陈列架前推倒了一个货架子,瞬间架子上的酒瓶、碗盘等碎了满地。饭店老板看到这个样子,只好报了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姜某还没有醒酒,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民警指指点点,拒不配合。为了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民警只好将姜某强行带离现场,进行约束性醒酒。三个小时后,姜某酒醒了,脑子也清醒了,但造成的后果却无法挽回了。最后,姜某因故意损坏财物和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四天的处罚,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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