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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答记者问

2017-05-11 05:31:5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题:实现“五个确保” 力促教育公平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施雨岑、王思北

10日,教育部发出通知,对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和管理工作进行部署。这份年度招生计划是如何制定的?今年的招生计划有什么新特点?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回答。

问:年度招生计划是怎样制定的?

答:每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计划总量,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五年、十年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结合国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安排建议,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执行。

国家安排分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总量时,重点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和入学机会、经济支撑能力和高校办学条件、区域公平和国家重大战略等一系列因素,每年各省高校招生计划随上述因素的变化动态调整。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权,自2016年起,教育部将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审批权下放到各地各部门,地方所属高校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省实际自主确定,报教育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问:2017年招生计划安排有何特点?

答:2017年全国和分省分部门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安排,是在综合考虑教育“十三五”规划目标、考生入学机会和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等多方面因素基础上研究制定的。

今年总体考虑“五个确保”:一是继续统筹维护各地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各地高考录取率不降低;二是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确保省际录取率差距进一步缩小;三是适度扩大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规模,确保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人数进一步增加;四是引导中央部委所属高校适度增加本科招生规模,确保这些高校投放到31个省份的招生计划总量不降低或略有增加;五是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确保国家年度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得到更好落实。

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确保2017年预期政策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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