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办发〔201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实施“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完成医改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深化医改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引领,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着力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制度建设,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和重点突破,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为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基础,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重点推进和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2017年4月底前完成)
2.制定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制定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
4.制定完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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