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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屯街拍套路:用明星梦套你钱财(2)

2017-04-30 17:44:47    重案组37号  参与评论()人

▲ 该公司负责人在给外联街拍人员开会。

“拍照选什么样的人啊?”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试图询问。其他同事们给出答案,“尽量找女孩,男的出单率低”;“要长得好看,有钱的,你就观察她的衣服和包包是不是名牌。”

“其实长得难看也没关系,有钱就行。”一名同事最后补充道。

警方暂未立案 建议去法院起诉

多名当事人认为,该公司以街拍为诱饵,利用年轻女孩的虚荣心,通过各种话术和周密布局设套,其中更涉及多种隐形和强制消费。

4月中旬,张丽、王颖等30多名已经签约的当事人通过贴吧、微博等渠道相识,并抱团维权。初步统计,去年1月至今,这些当事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在60多万,其中最高单笔支付在15万元。

这名支付15万元的当事人认为,自己被对方洗脑了,刊登照片在杂志封面位置,报价78900元,自己同意刊登两期。刷光两张信用卡额度后,再次开通微信贷款,支付了15万元。事后感觉不对劲,她曾要求公司退款,但遭到拒绝。

4月22日,有六名当事人前往朝阳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民警说对方犯罪手段挺高明的,仅从合同上看不出什么破绽。让我们去派出所报案,看人数多的话再考虑能不能立案。”

三里屯街拍套路:用明星梦套你钱财

▲ 公司工作人员口中,可购买版位的杂志。

4月28日,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陪同几名当事人再次前往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报案。民警告知,现已经按照经侦要求统计报案材料。“目前这件事处于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之间,经侦还在研究是否能立案,可以先去法院起诉。”

“其实人数远不止这些。”王颖说,公司承诺在两年内至少提供10个广告活动,很多人还在观望。“即使拍照后还有培训,对方会各种刁难让你考核不过;即便过了,还会以没有活动,最近档期忙,或者客户没有看上你等理由拒绝。”

4月26日,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联系到一位当事人李华,2016年1月,她和该公司签约,并支付24000元,一年多过去,对方并未提供过正式的广告活动,李华表示,自己多次催促,对方才通知过两次试拍样片。

“两次一共给了900元报酬,但都没被选上。”李华提供的信息显示,该公司四月拍摄的样片,是为“58同城”提供职业形象女模特。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就此询问“58同城”,相关负责人表示,并没有此次广告活动,同时也并未和A公司合作。

说法

业内人士 兼职模特初入行 自拍素颜照即可

一名从事多年兼职模特的业内人士表示,“兼职模特不需要签什么协议,也不需要交什么钱。如果商家有广告找模特,会出通告,模特自己把照片、视频、个人资料发到对方邮箱,商家会挑选后跟模特联系。”

模特大多有自己PPT和资料以及宣传照片,她表示,是因为她们参加过很多的广告拍摄,留有照片后,自己或者经纪人积攒下来做成的。第一次应聘平面模特,需要一个自我介绍的小视频,和全方位的素颜照片,自己用手机就可以拍摄。

“当然,这种广告片也可以拍,一般一组价格在1000元左右,不会再有别的收费。但并不代表客户一定会选你,他们不是想看你的片子有多高大上,而是想看你这个人的形象和感觉,和他们的产品是否符合。”她最后补充道。

中国模特公社文宣毛研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正常情况,没有任何人会给出承诺,保证你在两年内能接到多少活,这些都是未知的。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发现,该公司用于刊登照片收费的《时尚综情》杂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中,没有刊号信息。

“如果你在《时尚芭莎》这样的,人们所认知的杂志版面上登有照片,对艺人是有影响的;但如果是连刊号都没有的杂志,没有广告客户会认可,也没有理由收取高额费用。”毛研说。

律师 该公司相关人员涉嫌诈骗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A公司与当事人签订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支付现金后,公司与当事人约定在《时尚综情》杂志出版。

但《时尚综情》杂志没有“国内统一刊号”,非法期刊是不受政府认可的。若是非法出版物,那么杂志不能够发行,不会广泛地传播,与签订合同所要达到的效果相差甚远。这种情况下,该公司的行为构成民事欺诈,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A公司承诺两年内提供至少10次广告活动,用什么来保障,怎么保障,是广告商选取,公司只是制作方。”他认为,这是在虚假承诺,骗取当事人的信任,这种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签的合同是无效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

《刑法》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的特征之一为“钓鱼式合同”,先履行小合同或者部分合同,骗取当事人信任后,继续与其签订合同,以骗取更多财物。

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诺给当事人在杂志上刊登照片,当事人一次又一次地支付现金,却没有按照约定为当事人刊登,韩骁表示,这里说的杂志是指正规刊物,因此该公司相关人员的行为,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置了自己的财产,其行为构成诈骗。

韩骁认为,A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诈骗,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有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韩骁建议,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相似情况时,要保持冷静,签约之前要查询一下签订方相关的资质。要保持一定的反诈骗意识;而且,切忌贪便宜,对飞来横财和好处以及特别不熟悉的人所承诺的利益要深思,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要三思而后行。最重要的是克服不良心理,不要不切实际地做“明星梦”,要脚踏实地。

新京报记者左燕燕 吴明敏 林斐然

实习生 阮冠达 周弯 芦茹飞 贾洁卿

编辑 林野 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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