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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讨说法死在煤矿门口 法医鉴定系中毒 心血内却未检测出毒物(2)

2017-04-20 09:18:40    前街一号  参与评论()人

曹鹏飞转述警方说法表示,2月14日,警方对曹文化小便现场周围进行搜索,提取一装有粉末的白色塑料袋,经鉴定,该白色粉末含有呋喃丹成分。余超律师表示,曹文化呕吐物浸湿的沙土已经被严重污染,在监控视频中清楚地看到现场没有被保护,视频中有多辆汽车碾过呕吐物,自当天16时18分曹文化被发现呕吐到晚上20时才提取,时间过了4个小时之久,现场已被严重污染。“关于矿泉水瓶,由于家属没有见到该矿泉水瓶,严重质疑该矿泉水瓶的真实性,”余超称。

据介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是高毒农药,主要抑制体内胆碱酯酶活性,使乙酰胆碱在组织中蓄积而引起中毒。中毒表现有流涎、流泪、呕吐、瞳孔缩小及肌束震颤等。鉴定意见书分析说明,由于呋喃丹在体内具有代谢与排泄迅速的特点,加之曹文化生前有抢救史,故血液中未检测出呋喃丹。根据解剖所见及脏器病理变化,结合临床表现以及现场提取物的检测,分析认为曹文化死亡符合呋喃丹中毒所致。此外,曹文化生前患有冠心病,中毒后,剧烈呕吐及胆碱能神经兴奋可加重心脏负担,加速曹文化死亡过程,为死亡的辅助因素。最终,鉴定结果显示,曹文化死亡符合呋喃丹中毒所致。

为儿讨说法死在煤矿门口 法医鉴定系中毒 心血内却未检测出毒物

上述司法鉴定意见书表述,曹文化右侧第2至6肋可见骨折,左侧第3至6肋可见骨折,多发肋骨骨折,伴肋间肌出血,为间接外力所致,其特点符合抢救过程所致,与死亡无关。

“这是假报告,我们绝对不接受”,曹鹏飞及家人都无法接受父亲的尸检报告结果。曹文化的妻子表示,丈夫从没有想过做极端的事情,绝对不会自行服毒,“我们想着年前把这事解决了,一家人快快乐乐过个年,还商量说要给二儿子娶媳妇呢。”

曹鹏飞告诉记者,父亲死后,警方认为不构成案件,至今没有立案。

律师请求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曹鹏飞的代理律师余超表示,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曹文化的死因鉴定意见结论缺乏必要的分析论证,“曹文化的血液中并未检测出呋喃丹,因此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曹文化死于呋喃丹中毒,鉴定结论只是根据其它症状推测而来。”

此外,余超指出,鉴定意见显示,曹文化多发肋骨骨折伴肋间肌出血,为间接外力所致,其特点符合抢救过程所致,与死亡无关,“但是,该报告却没有分析医生当时采取了什么样的抢救措施,是什么样的抢救措施会导致曹文化9根肋骨骨折。”

4月18日,针对本案疑点问题,余超向公安、检察部门出具了律师意见书,建议对曹鹏飞被殴打及曹文化非正常死亡案正式刑事立案侦查,并对曹鹏飞的伤情及曹文化的死因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余超表示,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为儿讨说法死在煤矿门口 法医鉴定系中毒 心血内却未检测出毒物

余超律师代表家属向榆林市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提交刑事报案书,控告杜某某故意伤害罪、金鸡滩煤矿保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涉案鉴定机构伪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请求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全部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对初查已经构成犯罪的嫌疑人,立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余超表示,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治安大队负责人已经拿到了上述文件,但未出具受理回执,表示会将该情况向领导汇报。

4月18日,记者就呋喃丹来源、曹文化生前是否遭到保安殴打、警方不予立案的理由等问题采访榆阳公安分局,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回复。

记者/冯华妹

编辑/冯华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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