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城镇化的进程越来越快,征收拆迁已经遍及全国,因征收而引发的矛盾也越来越激烈。其根本原因在于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在补偿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引发了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一系列的违拆、乱拆等的问题,而被征收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选择上访。
征收拆迁主要还是在农村地区。对于农村的老百姓来说,法治意识还比较薄弱,上访成了他们唯一能维权的办法。这是中国人的传统的“包青天”思想,总期望通过“告御状”的方法找到一个清官,为自己伸张正义。那在现如今的拆迁现状下,上访能带来预期的效果吗?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您讲解拆迁中上访的相关问题。
上访现状:在征收中引发百姓上访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部分人员在征收拆迁中失地、失业、失保障等一系列“后遗症”,农民“不平则鸣”,纷纷走上了上访之路。
二、征收拆迁中,征收方使用强拆、偷拆等不近人情、明显违法的方法逼迫被征收人搬迁,被征收人无权无势,只有选择上访。
三、在强拆过程中被征收人报警,投诉,公安不出警,政府不回应。在寻求不到任何公力救济的时候,农民迫于无奈只能上访。
四、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人身财产遭遇威胁或者已经受到伤害的时候,在明知地方政府不会给予自己帮助的情况下,会选择上访。
五、在征收补偿问题上,严重偏离被征收人的预期差距,且与市场价格有巨大悬殊的时候,农民普遍会选择上访。
那在遇到以上情况后上访,能解决征收拆迁中遇到的上述问题吗?如果不能,又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呢?
在明律师说法
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信访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信访行为的合法性,但没有明确什么是具体的信访行为。也就是说该条例仅仅只是概述性条款,并没有具体细则支撑。这就给了地方权力机关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也就导致了在现实中看到的信访人员,最后都被有关机关以“非法上访”为由予以拘留或者罚款了。《信访条例》在征收拆迁中落不到实处,在根本上保护不了征收中的上访人员。